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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放宽非欧盟专业人才来德就业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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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6 19:00:5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柏林2月29日电 (记者 马秀秀)3月1日起,德国新版《技术移民法案》第二阶段将开始生效实施。此部分法规使得来自非欧盟国家且具有工作经验的外国专业人士来德就业变得更为便利。

  此部分法规引入了“认可伙伴关系”。这意味着,外国专业人士可以在入境德国后才开始申请进行必要资格认证,条件包括至少两年的职业培训或取得大学学位,两者须得到签发国认可,以及达到A2级德语水平。

  在某些情况下,具有工作经验的专业人才来德就业,不再需要德国正式承认其外国学历,只需学历签发国承认即可。如果雇主不受集体谈判协议约束,专业人才来德就业还须达到一定工资水平。持有德国居留证满3年(此前为4年)的专业人才,可以申请德国永久居留。

  根据法案规定,信息技术专业人才进入德国劳动力市场更加容易:必要相关工作经验由3年减少为2年,不需要职业资格或大学学位认证,办理签证不再需要语言能力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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